在食品安全已引起上上下下的普遍重视、食品安全问题如此草木皆兵的今天,相关部门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态度、做法,竟如此超乎人们的想象——在监管部门的眼皮子底下,三聚氰胺毒奶粉仍阴魂不散;企业产品毒害超标,政府部门竟帮助其遮掩、隐瞒达半年之久,且在公众面前别无愧色地与企业站在一起;小龙虾被疑严重致病,相关方面负责人竟罔顾公众健康,信誓旦旦地拍胸脯子打保票;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,相关部门竟然挪用专款购买小汽车、兴建办公楼,且资金数额如此之大!
以往,人们普遍认为,由于生产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淡薄,致使当今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、困难多,加之调查取证难、检验鉴定难、案件执行难以及打击、处罚力度不够,使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为一项“长期、艰巨的任务”。固然,我们不否认上述说法的合理性,我们亦不否认相关部门工作的难度与绝大多数工作人员工作的努力、艰辛,但是,仅就上述例举的事件而言,当下食品安全问题严重、食品监管乏力、失效,从某种程度上说,概源于一些地方、部门及其人员的工作态度不端、工作热情不高、工作责任感不够,甚至个别工作人员监守自盗、与监管对象猫鼠一家、热心于寻租回扣、油水好处。如此,工作焉能有起色?
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应有的力度、功效,还民众一个放心的餐桌,我以为,还是应从回归Z基本的常识做起: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理应首先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务员,在公务活动中知法、守法、不违法;应依法行政、规范行政,不越权徇私,不敷衍塞责;还应爱岗敬业、尽职尽责,勇于担当、恪尽职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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